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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酚A与REACH法规的问答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CPCIF PC BPA工作组编撰 浏览次数:1884 次浏览

简介

REACH是一部欧盟化学品法规,对化学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和用户的相应职责作了规定。欧洲塑料工业协会(Plastics Europe)聚碳酸酯/双酚A塑料行业小组对有关双酚A(BPA)和REACH法规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1.REACH是什么?

REACH代表“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缩写。2007年6月1日,REACH法规成为欧洲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取代了几项旧法规,并引入了新的要求。REACH条例已经同时在各个欧盟成员国内以同样的方式开始实施。但欧盟成员国可以根据本国法律和制度,自由制定本国的执行程序。

2.什么是物品?

虽然很多人通常都会使用“产品”一词,但是该词并没有在REACH中使用。在REACH中使用的表述是“物品”(article),其定义为“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的一种物体,比起其化学成分,其功能在很大程度上由其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决定”。例如:基于双酚A的材料如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制成的物品包括:CD、透明屋顶、安全帽、汽车部件、电子设备外壳、风车叶片和环氧涂层制品如有内衬的食品罐。

3.下游用户是指谁?

下游用户是指其工业或专业活动过程中一种化学物质的使用者,无论其使用是物质本身的使用或作为制品使用。双酚A下游用户通常包括基于双酚A的聚合物的制造商(例如: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含双酚A化学混合物或制剂的配制方、基于双酚A的反应产物的生产商。根据REACH规定,分销商和零售商都不被认为是下游用户。因为他们的作用仅限于作为一种物质、制剂或物品的接收者,并将其投放市场。

4.注册双酚A的依据是什么?

REACH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作为注册人。对于产量或进口量≥1吨/年的化学物质,注册人必须针对该物质的理化性质、人类健康和环境性能编写技术卷宗。对于产量或进口量10吨/年的化学物质,例如双酚A,必须开展化学安全评估,并包含在化学品安全报告(CSR)中。如果需要,每个注册人都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包括技术文件和化学安全报告的注册卷宗。注册的截止日期取决于生产或进口的吨位。双酚A的主要制造商已经加入到双酚A一致性注册档案的编制中,并且已经启动了双酚AREACH联盟。双酚A的注册档案已于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日前提交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通过consortium@reachcentrum.eu可以联系双酚AREACH联盟秘书处。

5.在注册过程中,双酚A和双酚A基聚合物下游用户的职责是什么?

REACH注册流程的主要义务需要由双酚A的注册人承担。注册人必须证明双酚A和基于双酚A的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性。作为化学安全评估的一部分,REACH要求下游用户告知注册人如何使用双酚A。用户应该提供足够的信息,使注册人能够针对双酚A的每一个具体用途制定一个实际的暴露场景。这样注册人才能够将该用途作为一种“已认定”用途编入化学安全报告中,并保证持续供应。注册人没有义务将他们认为不能支持的双酚A用途纳入化学安全报告中。对于化学安全报告未涵盖的双酚A用途,下游用户必须编制自己的化学品安全评估报告和化学安全报告。

6.聚合物确实是注册豁免的吗?

是的,聚合物不需要注册,但是,聚合物制造的组成成分--单体需要注册。对于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而言,双酚A是制造这两材料的单体。

7.一种双酚A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是否必须注册双酚A?

只有当双酚A在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释放出来,并且在满足某些附加条件时,生产商或进口商才必需对双酚A的该种用途进行注册。我们知道,在使用过程中没有物品会释放双酚A。因此,双酚A基材料制成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不可能有注册双酚A的义务。

8.一种物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在何时必需对某种物质作出通告?

根据REACH法规的规定,通告意味着需要告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某一物质在某一物品中存在并使用。如果下列所有条件都符合,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需要就物品中所含物质发出通告:

  • 该物质都已被列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

  • 该物质已列入授权备选清单。

  • 该物质存在于该物品中的含量超过0.1%(重量百分比)。

  • 该物品所含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进口商。

  • 该物质尚未针对特定用途进行注册。

在物质已被列入备选清单后的六个月内,应该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发出通告。但是,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和处置条件下,如果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排除该物品对人类或环境的暴露,就没有通告义务。由基于双酚A的材料生产的物品,例如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制品,其生产商或进口商预计不会有责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告双酚A事宜。

9.“第33条下的信息义务”何时适用于该物品的供应商?

该义务适用于含有备选清单上的物质浓度(重量百分比)在0.1%以上的物品。这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充分告知”接收人该物质的含量信息,以确保该物品的安全使用。作为最低要求,必须提供该物质的名称。根据消费者的要求,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该请求后45天内向消费者提供相同的信息。所生产的双酚A的主要用于转化为聚碳酸酯等聚合材料。对于聚碳酸酯而言,在聚合物基体中只能允许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微量双酚A残留。对于聚碳酸酯的应用,如果双酚A已列入备选清单,可以预期聚碳酸酯制品的供应商和生产商或进口商很有可能没有任何信息或通知义务,因为最终产品中游离(残留)的双酚A含量通常在0.1%以下。

10.怎样才能了解双酚A注册的现状?

关于注册流程的现状和进展,从制造商和进口商到下游用户都存在畅通的信息流通。关于注册物质的最新信息、备选清单列出的物质、以及建议备选清单纳入的物质信息,都可以查询ECHA网站

关于REACH的一般查询,您所在的行业协会将为您提供指导,或让您查询ECHA运行的众多网站,咨询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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