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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安全局在2011年再次确认了现行双酚A安全摄入限量

发布日期:2016-03-18 来源:CPCIF PC BPA工作组编撰 浏览次数:1170 次浏览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在2011年再次确认了现行双酚A安全摄入限量。该意见的发布是受法国食品卫生安全机构(ANSES)报告的驱动,后者宣称低剂量双酚A对受试动物和人类都有负面健康效应。ANSES据此要求在某些应用领域替代双酚A。EFSA审阅了ANSES的报告,认为它的危害识别不足。EFSA2010年综述,审慎分析了超过800篇双酚A的相关科学研究,提供了人类通过膳食暴露于双酚A的全面风险评估。对于大多数可能的健康效应,EFSA专家小组认为近期文献中没有新的信息能够改变他们在2010年所发表的意见,因而决定“ANSES研究报告结果不能改变专家组在2010年所发布的双酚A意见书中所持观点”。意见书再次确认了EFSA在2010、2008及2006年设定的双酚A允许每日摄入量0.05mg/kg bw。该值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研究结果一致,这些国家包括德国,英国,爱尔兰,瑞士,荷兰,西班牙,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

在2010年9月30日发布的评估报告中,EFSA专家小组的科学家们严格评估了超过800份双酚A相关研究,其中包括了不少双酚A低剂量研究。EFSA也咨询了全欧洲国家级的专家、国际性的风险评估机构,包括美国FDA和加拿大卫生部。专家小组总结到“没有新确认证据足以导致修订2006年发布,2008年再次确认的双酚A允许每日摄入量0.05mg/kg 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