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手机保护壳与聚碳酸酯和双酚A的相关问答(简体中文版)

发布日期:2018-12-17 来源:CPCIF PC BPA工作组编撰 浏览次数:1967 次浏览

1.双酚A和聚碳酸酯塑料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双酚A是一种工业化学品,主要用作合成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的单体。两种聚合物在消费品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聚碳酸酯是一种质轻、高抗冲击性和似玻璃样透明的高性能塑料。由于集多个独特性能于一身,聚碳酸酯广泛应用于汽车、食品接触制品、电子与电器、建筑、医疗器械和其它多个产品中。

2.对于聚碳酸酯制品来说,双酚A的残留和迁移有什么不同?

答:聚碳酸酯中的双酚A残留是指聚合反应中未被反应掉的极低水平的单体残留。双酚A在聚碳酸酯制品中的残留水平通常为100ppm(<0.01%)。更重要的是,残留的双酚A被聚碳酸酯所包裹,不易释出。大量针对聚碳酸酯双酚A迁移量的研究支持聚碳酸酯的食品接触应用的安全性。例如,水与聚碳酸酯在常温下长期接触后,其中双酚A的浓度非常低,一般在1ppb甚至更低的水平。

3.手机保护壳双酚A迁移的合规性可以采用欧盟为食品接触材料或玩具设定的监管限值吗?

答:欧盟的监管限值与评估手机保护壳的安全性无直接相关性。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的特定迁移限量和玩具的迁移限量均与经口(摄入与聚碳酸酯接触的食品或啃咬聚碳酸酯材质的玩具)双酚A暴露相关。而对于手机保护壳,由于其预期用途不是食品接触或者玩具,潜在的双酚A暴露可能源于皮肤接触。此外,两类限值均对应模拟双酚A从食品接触制品或玩具迁移的标准测试方法。所以,由于测试方法的差异,将采用台湾方法得出的测试结果与欧盟基于食品接触或玩具相关特定条件设定的限值进行比较没有意义。

4.第65号提案和3ug的最大容许剂量水平是指什么?

答:第65号提案,官方名称为《安全饮用水和毒物强制法案》,该法案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用。该法案要求:当使加州公民暴露于“已被加州列为”具有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时,商家必须做出警示。2016年,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负责执行第65号提案)为经皮接触固体材料的双酚A暴露设定了3ug/天的经皮最大允许剂量水平(MADL)。如果暴露量低于MADL值,则不需要做出警示。

此外,应该注意的是,第65号提案仅仅是警示要求,并不会禁用或限制任何产品。更重要的是,第65号提案的警示仅表明含有该物质,并不是实际暴露或是否安全的指示。

5.根据第65号提案,手机保护壳需要警示标签吗?

答:美国化学理事会(ACC)已制定了相关指南文件[1],帮助消费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符合第65号提案的警示要求。根据手机保护壳的预期用途,按照该指南进行保守的估算,双酚A的经皮暴露量远低于MADL值。正如指南文件中详述的一样,由于来源于聚碳酸酯的双酚A暴露的可能性低,大多数(如果说不是全部)由聚碳酸酯塑料生产的产品不需要第65号提案的警示标签。

6.2018年8月采用的3ppm是指什么?

答:报道中提到的3ppm的双酚A限值是2018年8月的一份关于第65号提案的诉讼和解协议(2018-00105S6717)。需要注意的是,该和解协议的限值涉及的是特定的手机保护壳产品,其仅与该诉讼相关,并非由OEHHA设定的一般准则或法规。因而该限值并不适用于其它产品,同样地,该限值也不是基于安全性制定的。

7.双酚A会影响健康吗?全球的监管机构持什么观点?

答:关于双酚A安全性的研究已非常充分,包括欧洲食品安全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在内的全球的政府机构均认定双酚A对于消费者是安全的。近期发布的CLARITY-BPA研究结果[2]强烈支持双酚A是安全的结论,该研究由美国联邦政府的科学家开展。

免责声明

该问答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产品的风险评估。每种产品都必须由其制造商基于多种因素进行单独评估,例如本文件中所介绍的因素。本文件旨在提供技术信息,而不是作为法律上的建议。对于手机保护壳的合规性,聚碳酸酯/BPA工作组、以及双酚A和聚碳酸酯塑料制造商均未做出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

参考资料

[1]Estimating Potential Exposures to BPA from Consumer Products for Comparison with a NOEL for BPA Guidance. Prepared by the Polycarbonate/BPA Global Group.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Dr.Steve Hentges from ACC,steve_hentges@americanchemistry.com

[2]https://ntp.niehs.nih.gov/results/pubs/rr/reports/abstracts/rr09/index.html